鄂学助[2012]8号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自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征文活动,为组织好我省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相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含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免学费等资助的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6月25日至9月14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它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方式
本次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办,对高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表彰。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地、各学校要在优中选优的情况下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征文,其中:市、州(市直、州直)及县(市、区)上报中职学生类2-5篇、高中学生类2-5篇,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上报2-5篇。各地、各学校上报征文的同时要上报《学生征文推荐表》(见附件)。
(七)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设优秀征文奖,获奖个人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各学校上报征文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精心挑选部分征文上报教育部参与评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奖项如下:
优秀征文奖:高校学生类、中职学生类、高中学生类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各60名,三组共180名)。
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分别为《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高校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中职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高中卷)》等三卷;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八)征文推荐报送
1、征文收集推荐:6月25日至9月14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
2、报送方式:报送材料以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电子邮件相关要求: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含《学生征文推荐表》)以Word格式报送,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省+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联 系 人:
电 话:027-87328392
电子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学生征文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